五大骗局专坑老人!民政部紧急发布风险提示

生活 来源:生命时报 2023-06-17 17:18:23

受访专家: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金融分会理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 胡乃军

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 董长喜

近期,一些养老服务机构和企业打着“养老服务”“健康养老”等名义,以“高利息、高回报”为诱饵实施非法集资活动吸收老年人资金,给他们造成严重财产损失和精神伤害,存在重大风险隐患。6月15日,民政部针对这些情形发布了风险提示,提醒老年人自觉远离非法集资。“环球时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就此采访了中国老年学和老年医学学会老龄金融分会理事、中国科学院大学副教授胡乃军,他表示:“民政部此举是对近年来兴起的、打着投资养老名义进行非法集资的官方提醒。期待未来司法部、行业监管等各部门能联动起来,共同推进我国养老事业走向更为良性的发展。”


(资料图)

据民政部介绍,养老服务领域非法集资常见5种形式。记者分别举例,并请专家做出提示。

1.假借养老服务机构之名非法集资。 一些企业没有养老服务机构实体,没有实际收住老年人并提供照料护理服务,但通过临时租用养老服务机构场地开展活动、宣称与养老服务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等方式,以办卡返利、福利补贴、享受折扣等形式,诱骗老年人办卡储值,非法吸收资金。

典型案例: 2022年,吉林省通化市发生一起诈骗案件。被告人张某原系吉林省通化市东昌区好帮居家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前台社区服务站站长,2019年3月因无故旷工被开除。从2019年5月开始,张某在明知政府印发的养老服务券只能兑换物品或购买服务,而不能回收、变现的情况下,向邻居、朋友隐瞒其被开除的事实,谎称好帮居家养老公司有内部福利项目,可以低价收购“好帮养老券”,共骗取9名被害人共计163.4万元。

特别提示:仔细甄别莫轻信。老年人遇到大额消费,尤其是涉及长期养老照护等活动的,一定要与家人或子女及时沟通,通过查验投资项目是否有正规的登记、备案,是否真实合法等方式,进行仔细甄别,一旦出现权益受损应及时维权。

2.以提供“养老服务”为名非法集资。 一些机构明显超过床位供给能力承诺服务,或者超出自身可持续盈利水平承诺还本付息,以办理“贵宾卡”“会员卡”“预付卡”、预交“养老服务费用”等名义,通过向老年人收取高额会员费、保证金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一些机构和企业通过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骗取老年人信任,但往往无法兑现承诺达到预期效果,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无法得到满足。

典型案例: 2021年,江西省赣州市公安局破获一起非法集资案,涉案公司为某商城,该公司成员在赣州的一些大型超市附近,主要瞄准有一定经济条件的老年人,以发传单、派送小礼品和讲课的形式宣传其公司会员制度、原始股代持,推广“长寿粥”“敬老孝心卡”等所谓老年保健品及养老项目,以高利返现、为养老生活买保障等噱头吸引老年人参与。

特别提示:养老服务非投资。需时刻牢记,养老服务不是金融投资,若想借此赚钱,就很容易掉入圈套。

3.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非法集资。 以投资、加盟、入股养生养老基地、销售虚构的养老公寓、长期出租养老床位、“时间银行”互助养老项目等名义,以承诺高额收益、返本销售、售后返租、约定回购为幌子非法吸收资金。

典型案例: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发生了一起以投资“养老项目”为名,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典型案例。该案件以“预售养老床位、对外出售医院股份”等形式宣传,用高额返利作诱饵,大肆吸收571余名被害人的存款,总金额超1亿元。被害人年龄多在60岁左右。

特别提示:高额收益需警惕。犯罪分子的手法在不断翻新,切莫因看见他人展示的所谓高额收益而心动;收益若不符合市场规则,要抵制住高利的诱惑,捂紧“钱袋子”,谨防被骗。

4.以销售“老年产品”为名非法集资。 打着“健康养老”名义,实际上不具有销售商品的真实内容,或者以医疗名义给老年人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采取商品回购、寄存代售、消费返利、免费体检、赠送礼品、会议营销、养生讲座、专家义诊等方式,以承诺消费返利或给予其他投资回报为诱饵非法吸收资金。

典型案例: 2022年,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警方披露,一犯罪团伙在常州市的2个月期间,利用净水器诈骗了51名老人,共计16.7万元。这个团伙总计20余人,分工明确,有在小区发放活动传单和入场券的,有自称是“北京某净水器厂家的健康宣传员”以及“北京来的净水专家”、某名牌大学高材生等。宣传员还抛出“免费”诱饵,称前100名申请人能免费领取7000多元的净水器,且免费上门安装。待老人填表、领取净水器时才知道,滤芯并不免费,12根滤芯需4590元。

特别提示:包治百病是骗局。凡是以“免费讲座”“发放福利”为噱头,聚众推销产品的都是虚假宣传;凡是将产品吹嘘成包治百病的,都是诈骗。如遇到一些身体上的问题,要选择正规医院就诊,切不可有病乱投医,不能轻信一些“保健专家”夸大其词的宣传。

5.以享受“旅居养老”为名非法集资。 以邀请老年人低价甚至免费旅游,或者考察所谓“旅居养老”项目为名,通过储值返利、投资分红、积分养老等方式非法吸收资金。

典型案例: 2023年,青海省西宁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侵害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案件。案件中,犯罪分子先是以小恩小惠哄骗老年人了解“康养房车”“房车旅游”等项目,并允诺会通过“积分返利”“优惠券返利”形式,让老年人每投资1万元,就可每月领取150元或200元的返还现金,投资期满后还会返还本金。这个诈骗团伙用一个月的时间就组织了200多名老年人参加活动,有近50名投资人(绝大多数为老年人)陷入骗局,涉案金额超235万元。

特别提示:免费旅游藏陷阱。打着“免费旅游”旗号的商家在市面上并不少见。应时刻谨记:世界上没有免费的午餐,一定要擦亮眼睛,了解情况后再参加活动,并做好风险防范。

民政部还提醒,不法分子承诺的高额利息资金主要来源于老年人缴纳的费用,属于拆东墙补西墙。一些机构或企业不存在与其承诺回报相匹配的收益,资金运转难以持续维系,一旦资金链断裂,高额利息无法兑付。此外,非法吸收的资金大多在个人或第三方关联账户,隐蔽性强,难以得到有效监管,存在转移资金、卷款跑路的风险,追赃挽损难度大,本金难以追回。

民政部特别指出,按照《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对非法集资人、非法集资协助人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参与非法集资风险自担。养老服务机构的本质是提供养老服务,对带有投资返利性质的承诺,老年人应谨记高回报伴随高风险,认清高额利诱背后隐藏的巨大风险,自觉远离非法集资,防范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如发现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可立即向有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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